长江黄河伴随者我们的历史长河一直流淌至今,如今长江黄河的生态情况必须严肃对待。长江保护法禁止捕捞的有哪些?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要注意什么?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长江保护法内容有什么?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旨在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黄浦江是长江的最后一条支流,上海市金山区地处黄浦江上游南岸,水资源、渔业资源丰富。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为特定流域制定的专门法律,是我国生态环境法体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大意义,其中更有多项内容有利于湖南的水环境污染防治。
《长江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要求,长江流域省级政府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更加严格的总磷排放管控要求,这为洞庭湖的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法律保障;第四十九条明确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并要求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这一规定有利于加强我省突发生态环境应急联动建设和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监管。对固废、危废、尾矿库的环境监管这一块,目前正在由湖南牵头,联合湖北、江西,推动联防联控机制。
《长江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还对地方标准提出更高要求,规定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没有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特色产业、特有污染物,或者国家有明确要求的特定水污染源或者水污染物,补充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目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已制定了《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拟用三个月时间,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培训班、举办重点企业生态环境法律培训班、结合六五环境日的宣传、地方立法和地方标准制定、组织执法大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长江保护法》宣贯活动,以增强宣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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