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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租客停车价格是业主10倍?小区租客停车费收费标准

2021-04-19 11:12:11 来源:03737手游网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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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许多家庭都有自己的代步车,即使不是小区的业主,也会买一辆车作为交通工具,每天回家后在小区停车是很多人的需求,小区租客停车价格是业主10倍?小区租客停车费收费标准!但是近日上海徐汇一小区却因租户和业主停车价格的不同而受到了关注,据了解,该小区租客停车价格是业主停车的十倍,下面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小区租客停车价格是业主10倍,小区停车费标准2021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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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租客停车价格是业主10倍

近日有网友爆料,上海徐汇一小区业主停车和租户停车价格悬殊。小区自4月1日开始实施的停车收费标准显示,业主可以包月,首辆车150元/月;租户则按临时停车计算,5元/小时,一天封顶50元。这样一来租户停车费用高达1500/月,是业主的10倍,此举引发网友热议。小区物业人员表示,因停车位紧张,原则上不允许租户车辆停在小区内的,如果过夜,就要按照临停价格收取,且没有包月的优惠价格。

人民日报曾发文表示:租购同权调整的不仅是居住权利,更有全社会理念

长期以来,国内住宅市场一直行进在“重售轻租”的轨道上。租房市场不规范、房源远低于需求、租屋质量整体不高,承租人选择本就有限,同时,黑中介频频现身,房主和租户都处于信息和交易不对称的弱势。“出租屋内安放不下青春”的故事,每每成为奋斗者前进的羁绊,而房子上附加的各种发展权利,更令很多本意坚持租房者被迫买房。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从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到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已经成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各方共识。从理论上说,买房不是刚需,居住才是刚需。但为何“宁买房不租房”会成为很多人的逻辑?这说到底还是权利的逻辑:人们不仅在买“产”,也在买“权”。对物权之上的受教育权、养老保障、医疗等权利的需求,有时比居住本身还强烈。越是人口流动大、业态更新快的城市,这个问题越紧迫。以租购同权为特色的房屋租赁市场改革,正是抓住了这一深层次的需求,尝试实现租屋供给不足和租屋赋权不足的双重解铃。

很多国家都经过类似的发展阶段。不断走高的房价和不断升高的空置率,本质上是市场快速发展的产物。但作为最大的民生关切,尽管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政策在各地稳步推行,公众对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期待并没有减弱。缓解租房之痛,不仅可以有效降低购房需求,更可给人民发展带去更多可能性。目前各地的方案大多还在调整,这个期间,倾听民意、直面问题最为关键。从期待国企成为掌握房源的“大房东”,做大总量、优化供给的建议,再到让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一揽子扶持政策措施向租房市场倾斜,政府切实担责、做好服务的方向越来越清晰。

对于改革者来说,提升民众获得感,是最大的目的。广州租购同权政策发布没多久,学位房成交就降了三成,政策影响预期的效果已经显现。但公众的担忧也随之而起,租购同权会不会引发房租暴涨?政府有无控制超出市场预期价格的手段?毕竟,赋权意味着价值提升,竞价者就会纷至沓来,有人甚至已经想到:如果出现一房二租,一方只租房屋居住权,一方只要租屋上的“学位”,问题该如何防范?小区适龄入学儿童如果因为新政短时间快速增加,学校又该如何应对?民众发展阶段不同,获得感也是复杂的,要想取得最大公约数,还需要把政策细节放置在具体的执行情境中仔细审视,不能少了事前的细致模拟和计量,也考验着事后的精准执行。

租购同权其实是一次分蛋糕的改革,如果优质资源的蛋糕尺寸不做大,权利就会被稀释,涨价的浪潮就在所难免。这反过来可能影响到租房市场的发展和壮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推出共有产权住房还是推行租购同权,保障权利的同时更要进一步做大房屋以外的公共产品。

对于一个对自有住房有着长期偏好的国家而言,购租并举、租购同权正在调整的,不仅仅是住房制度、居住权利,更有全社会的理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语境下,如何把可能出现的“权利冲突”变为“利益共享”,如何因地制宜做大居民公共服务的总蛋糕,都是护航租房美好时代必须付出的努力。开弓没有回头箭,一种更加可持续的住房制度、一种人民共享的居住观念,应该成为社会的共识,成为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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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标准2021的最新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73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此部分车位业主不需要缴纳停车费,如用于出租的收益也归业主所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1、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

2、占道停车场的夜间停车时段由21:00-次日7:00改为19:00-次日7:00,延长2小时。

3、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小区临时停车费一类区4小时2.5元

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此外,缩短临时停车收费时段,鼓励即停即走,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根据征求意见中群众意见,室内临时停车一类由原来的8小时为一次5元,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5元,二类由原8小时为一次4元,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元等。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机动车及摩托车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子母车位停车服务费不得高于1.5个车位的停放服务费标准,具体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住宅小区,机械车位的停车服务费参照室内标准执行,上浮不超过10%。机械车位的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使用人与车位产权人协商确定。

买断车位业主 每月只需缴纳停车服务费

据了解,停车费用要区分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是指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指定场地(所)停放的交通工具进行秩序管理、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地下停车场(所):对买断车位的业主,每月只需缴纳停车服务费。对没有买断车位的(租赁等),每月需缴纳停车服务费及车位租赁费,其中车位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使用人与车位产权人协商确定。

露天停车场(所):占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一般指露天场地),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收取场地占用费(租赁费)、收取标准等;决定收取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收取的场地占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企业对住宅小区露天停车场可收取不超过60元/车位·月或2元/车位•次的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归物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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